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将在院校两级开展研究生(含留学生)培养过程管理质量的督导与检查工作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第一阶段:学院自查
一、时间安排:10月22日至11月21日
二、自查内容:
(一)课程教学检查:10月23日至11月7日
1.2024—2025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资料存档情况,主要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教学日历、教材选用等相关材料的提交和系统录入情况,以及研究生考勤表、课程评分标准、成绩单、课程考试试卷或报告的存档情况等。
2.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,重点检查任课教师上课情况、教学进度、学生出勤情况及课堂组织纪律。
(二)研究生学业档案抽检:10月23日至11月7日
2024级和2025级硕士研究生以及2023级、2024级和2025级博士研究生学业档案盒内的相关材料,主要包括“学业档案”的建档和存档、各环节材料的完成质量、导师(组)对研究生环节材料的审阅和指导情况等。
(三)研究生论文工作抽检:10月23日至11月7日
1.2023级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报告进度以及相关材料。
2.2023级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及相关材料。
3.2021级和2022级博士研究生年度考核完成进度和年度考核报告。
(四)专业实践抽检:10月23日至10月30日
2023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完成进度及专业实践记录表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学院成立院级督导组,召开院级督导组专项会议,设定自查方式、选定自查名单、提出自查工作要求。
2.学院按照要求,组织督导专家对研究生课程教学、培养环节、实习时间和论文工作进行检查。
3.自查过程中,对于发现的学习质量较差的学生、研究生指导问题突出的导师或教学效果不佳的教师,督导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“情况反馈、约谈、限期整改、认定为违规材料并上报、认定为教学事故并上报”等措施开展相应工作。
4.研究生自查及提交材料安排
10月22日至10月26日,研究生自查本人“学业档案”建档和存档、各环节材料的完成情况,并打印有导师签字纸质文档并依次将以下材料装入“学业档案盒”,材料清单见下表:


学院将于10月27日至11月7日抽检研究生学业档案盒内的相关资料。
第二阶段:学校督导阶段
一、时间安排:10月下旬-12月中旬
二、督导内容
1.校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组检查的内容与学院自查的内容相同,但范围不限于学院自查的范围,并以“线上”和“线下”相结合的抽检方式进行。研究生教学检查、研究生学业档案、实习实践和论文工作等存档资料以线下检查为主,同时对学院进行调研和访谈。
2.校级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组将结合《2025年度研究生培养质量自查工作相关安排》,对学院《研究生培养单位关于过程质量自查工作的总结报告》进行全面检查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校级督导工作将于2025年10月27日启动,直至本学期末。
2.校级督导组将按一定比例确定抽检单位和抽查名单,并提前一天将抽查名单和材料清单发送至学院;学院须提供固定场所,准备好相关材料,并提供督导组现场检查的工作环境。
3.在校级督导工作过程中,督导组将根据具体情况,与部分研究生、导师、任课教师、教务管理人员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作临时访谈。
4.校级督导工作全部完成后,校级督导组负责完成《师生做爱
20256年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督导报告》提交至研究生院,并在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上通报相关情况。